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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9年3月19日廉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9-08-05    浏览次数:19291

廉江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9年3月19日廉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廉江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监督工作,要在中共廉江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实行正确监督、精准监督,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九洲江水污染防治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村村通自来水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报告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学校食堂“互联网+”食品安全“透明厨房”项目建设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专项报告。报告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100条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

教学质量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清理转运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安排以下议题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含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以上三项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执法检

查报告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执法

检查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专题调研

1.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

研。拟安排在4月份,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级诊疗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

调研。拟安排在11月份,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 开展对安全生产情况调研。拟安排在11月份,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评议、述职、专题询问和代表约见

1.对市人民政府26个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评议。在“一府两院”正副职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书面述职的基础上,今年实行对市人民政府26个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评议(具体另行方案),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在12月份,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九洲江水污染防治情况、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组织专题询问。分别安排在4月、10月和12月进行,由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做好相关工作。

3.适时对重点项目、十大民生项目建设进度慢以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进度慢、实效差的开展代表约见,由相关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搬迁廉江市汽车总站并建设休闲公园的议案》办理方案报告。报告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专题视察

1.组织廉江市人大代表开展对区域内重点项目和民生热点问题进行视察调研。拟安排在5月和11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对我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视察。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组织“省市县镇”四级代表联组活动。拟安排在7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开展对养老事业发展情况情况进行视察。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对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进行视察。拟安排在11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组织省、湛江市人大代表对2019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视察。拟安排在12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跟踪监督

1.跟踪监督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审判质量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2.跟踪监督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3.跟踪监督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红橙发展和疾病防治检测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4.跟踪监督《关于加强塘山岭生态公园管理的议案》落实情况。

九、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的要求,继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2019年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切实改进作风,着重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镇(街)人大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要不断拓展监督工作新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依法及时将有关监督事项向各级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对列入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确保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本计划如有调整,以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为准。

附件:1、廉江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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