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廉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骆宏昭辞去廉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免去骆宏昭的廉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陈典聪为廉江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李永庆的廉江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庞安华的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潘汝权的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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