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廉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和廉江市人民法院院长钟广的提请,廉江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
任命欧钢铸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志一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龙锋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周锡勇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付俊作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郑元秀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邱青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庆龙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保升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