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廉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任命罗日福为廉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廉江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旺为廉江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廉江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敏夫为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廉江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罗水为廉江市人民法院塘蓬法庭庭长,免去其廉江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任命陈海燕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丹丽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龙捷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曾东武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田寿兴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罗达林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吴小兰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何亦奇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仕秋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邱安东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欧永春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戚严为廉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免去陈职忠同志的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苏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