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人大网

您的位置:首页>人大概况
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3-03    浏览次数:26336

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承办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人民防空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

2、负责对我市城镇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及其中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准备审议、决定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在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好视察、评议、述职等工作。

4、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意见和来信来访。

5、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事项。

主   任:黄观猛

电   话:0759-6600971

版权所有:廉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五一路1号

联系电话:0759-6622259  粤ICP备120009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