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0日廉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岗为廉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李世东的廉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
郑福为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叶树天为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梁崇东为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方宁为廉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徐小新为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林国怀为廉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许志清为廉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王俊华为廉江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卢娟为廉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廉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曹爱华为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廉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邹晨晖为廉江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郑伟珠为廉江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廉江市人民法院石岭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全锋为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敏毅为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小红为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尤永国为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华昌为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富升的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