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人大网

您的位置:首页>资料中心
廉江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8-05    浏览次数:18142

廉江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0年3月6日廉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廉江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监督工作,要在中共廉江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实行正确监督、精准监督,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草案);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草案)。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扶持企业发展生产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师资队伍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精准脱贫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移民饮水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工作报告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审判质量情况报告。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安排以下议题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以上四项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开展专题调研

1.对市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拟安排在4月份,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对市发展特色农业助农增收情况进行调研。拟安排在6月份,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对市公安局拘留所搬迁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拟安排在6月份,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对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拟安排在7月份,由城建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对市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拟安排在8月份,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对市人民法院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情况进行调研。拟安排在8月份,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对市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进行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由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对市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行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对我市“社会足球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拟安排在12月份,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对市人民检察院保护留守儿童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拟安排在12月份,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工作评议、述职、专题询问和代表约见

1.开展工作评议: 政府组成部门向常委会提交年度书面工作报告,组织对27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年度工作评议,工作评议安排在12月份。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开展专题询问:根据市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大民生实事落实需要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主任会议适时提出询问议题,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询问。

3.组织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适时对推进办理进度慢、实效差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代表议案建议开展代表约见,由相关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专题视察

1.组织代表开展对区域内重点项目和民生热点问题进行视察调研。拟安排在5月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组织“省市县镇”四级代表联组活动。拟安排在7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组织代表对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视察。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组织省、湛江市人大代表对2020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视察。拟安排在12月份进行,由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跟踪监督

1.跟踪监督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罗州大道西延伸线石岭段建设议案办理方案》落实情况。

2.跟踪监督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审判质量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3.跟踪监督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搬迁廉江市汽车总站并建设休闲公园的议案办理方案》落实情况。

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的要求,继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2020年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重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要不断拓展监督工作新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依法及时将有关监督事项向各级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对列入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确保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本计划如有调整,以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为准。

附件:1、廉江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表

版权所有:廉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五一路1号

联系电话:0759-6622259  粤ICP备120009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