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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廉江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30    浏览次数:10973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市依法治市办:

  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中共廉江市委《廉江市涉法涉诉问题定期接访制度》廉办发[2008]21号,廉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廉江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廉常[2009]1号,为加强信访和维稳工作的领导,鉴于换届人事变动,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决定对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陈康玲

  副组长:李  玲

  成  员:苏志诚   谢永恒   郑水静   黄  添   陈志超 

  黄水莲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大信访室,由郑水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廉江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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