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宁同志
辞去廉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31日廉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胡宁同志的请求和地方组织法、监察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央纪委《关于省级监察委员会干部管理体制和任免审批、法定任免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廉江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宁同志辞去廉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廉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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